关于印发《市农业局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各乡镇农技服务中心:
为了认真开展好我局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市农业局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讲求实效,切实抓好我局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
二〇〇九年五月十日
市农业局第10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
活 动 方 案
为了切实开展和组织好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的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根据中共赤壁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赤壁市第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 活动主题
此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下简称“宣教月”)的主题为: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
二、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十七届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以“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为主题,通过形式多样、深入扎实的主题教育活动,帮助广大党员干部增强作风建设的自觉性,解决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作风参与加快“科学发展新赤壁”建设的步伐中,促进我局各项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三、活动内容
在“宣教月”活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以下活动:
1、5月上旬召开一次动员大会,请党校专家讲党课,把主题教育活动与“作风建设年”活动一并进行动员和部署。
2、组织一次学习对照检查。通过局中心学习小组、民主生活会、座谈会等形式,结合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三代领导集体和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性修养,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转变作风,增强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
3、开展一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情况“回头看”活动,对照查摆的问题、整改的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检查、分析、反思和总结。
4、局全体党员干部开展一次勤政廉政自省教育。以党支部为单位,集中组织党员干部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结合此次教育活动,树立勤政廉政作风优良,带头促进科学发展的先进典型,并进行宣传。
5、对照市委整顿“六风”的有关规定,围绕服务科学发展,改善民生、廉洁从政,严肃党的纪律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等作风建设重点,狠抓广大党员干部作风建设。
6、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一套反腐倡廉正反典型宣传教育片。抓好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警世教育。
7、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一书,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政治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市纪委组织的“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的学习考试。
8、组织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征文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踊跃参加,积极投稿。
9、举办一期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5月中下旬组织各农技服务中心主任和局机关及二级站股广大党员干部举办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培训班。
四、活动时间安排
“宣教月”活动时间为5月4日至6月5日,共分三个阶段:
5月4日至10日为学习阶段。主要学习党的三代领导人和胡锦涛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央和省、咸宁市及赤壁市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学习中央纪委十七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咸宁市纪委三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从政提醒——党员干部不能做的150件事》,督促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煅炼。
5月11日至5月30日为教育阶段。按照“宣教月”活动的要求,制定对照检查整改和抓落实措施,认真开展好,完成好目标任务。扎实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
6月1日至6月5日为总结阶段。认真总结“宣教月”活动,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市“宣教月”活动办公室。做好准备迎接市“宣教月”活动办公室的专项检查。
五、有关要求
1、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切实抓好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督促党员干部增强搞好主题教育活动的自觉性。
2、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开展“树立优良作风、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的重要性,“宣教月”活动期间,主要负责人必须结合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撰写理论研讨或学习体会文章。
3、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围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召开一次反腐倡廉专题会。
4、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并及时将活动情况上报局“宣教月”活动办公室。
5、“宣教月”活动将作为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的依据。
主题词:党风廉政建设 宣传教育 活动方案 通知
赤壁市农业局办公室 2009年5月10日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