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及基地证书许可
项目类型:前审后批
审批内容:
1.产地环境条件
2.产地区域范围
3.产地生产规模
4.农产品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管理措施
法律依据:
1.《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2002年4月29日农业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12号部长令发布)
2.《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程序》(2003年4月17日农业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64号公告发布)
3.《湖北省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规范》(鄂农市发[2004]26号)
办事条件:《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
办事程序:
1.材料受理:按申报的作物(品种)类别,由省农业厅种植业处、省蔬菜办、省果品办、省畜牧兽医局、省水产局、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综合类)等处室单位,受理申请人报送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申请书》及其附报材料,并进行初审
2.专家评审:湖北省农产质量安全中心组织专家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办理证书: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根据评审意见提出审批方案,报经厅长审批后办理证书
承诺时限:
在受理后7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产地现场检查;在收到产地环境检测报告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颁发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证书
收费标准:
1.产地认定工作中材料受理、现场检查、专家评审等均不收费
2.产地环境检测收费标准:
(1)一般地区:2000元(畜禽肉产品产地2800元)
(2)特殊地区:另加500元
(3)规模较大的产地,每增加1个抽样增加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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