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赤壁市农业局党委关于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共赤壁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切实搞好全局学习实践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联系农业农村工作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推动农业科学发展、促进农民生活富裕、构建农村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各项工作和机关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为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组织和制度保证。
2、主要原则: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的健康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好四条主要原则。
一要坚持解放思想。要正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不为过去成绩而自满;正视面临的困难和挑战,不为现有做法所束缚;正视自己的工作与全局要求的差距,不为已有的进步而停滞,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开阔眼界、放宽胸怀,树立更高的目标。
二要突出实践特色。要在学习中推动实践,紧密结合我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我局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在实践中深化认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形成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共识,找准阻碍农业农村科学发展的实际问题、影响工作效能提升的突出问题,切实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取得科学发展的实际成效。
三要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吸收群众全程参与,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总结推广基层和农民群众推动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整改效果的标准,真诚接受群众监督。注意改善工作环境,关心全局职工生活。
四要以正面教育为主。在查找和剖析问题时,既要严格要求,又不搞人人过关,不能随意“扣帽子”,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通过正面教育,进一步激发热情,团结一致向前看,振奋精神往前走。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围绕“科学发展新赤壁”的具体目标,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重点在四个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
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高。要通过深入学习、解放思想大讨论、调查研究进一步深化对农业工作中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符合、不适应问题的认识,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上形成共识,更加自觉做到始终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始终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农业的协调发展;始终坚持统筹兼顾,强化农业基础。
二是解决突出问题要有新进展。要找准影响和制约全市农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广大农民关注的突出问题、自身在党性党风党纪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创新体制机制要有新突破。要针对当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围绕农业支持保护、农业科技服务、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农业法制建设等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创新体制机制,促进我市农业比较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推进发展现代农业、建设新农村提供有力支撑。
四是促进科学发展要有新成效。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化为全局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作风更为务实,工作更为踏实,农业工作思路更为清晰,在增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能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推进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步骤安排
全局学习实践活动,要以“科学发展、服务‘三农’”为主题,从2008年10月开始到2009年2月底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各党支部要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切实保证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一)学习调研阶段(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1月25日)
主要任务是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学习培训,开展专题调研和解放思想大讨论。重点抓好3个环节:
1、学习培训(10月9日—10月23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市委的有关精神,按照局党委的要求进行广泛宣传和思想发动,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制定学习培训计划,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和支部学习会、专题培训班、辅导报告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学习胡锦涛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员干部要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认真做好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2、深入调研(10月24日—11月10日)。结合农业农村经济工作实际,重点针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教展示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农村能源建设等方面认真开展专题调研。班子成员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开展案例分析,带头撰写调研报告,梳理出在科学发展上存在的突出问题。
3、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在调研的基础上,着重就如何解决影响科学发展的认识问题进行解放思想大讨论,切实转变不符合科学发展的观念,努力形成科学发展的共识。要通过大讨论,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促进思想观念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推动自身建设,促进农业工作科学发展。
(二)分析检查阶段(2008年11月26日至2009年1月12日)
主要任务是广泛征求意见,找准影响和制约农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深刻分析原因,明确改革思路。要重点抓好以下3个环节:
1、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2008年11月26日—12月11日)。领导班子要召开检查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题民主生活会。一要广泛征求意见。为了把问题找准,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赤壁农业信息网上开设专栏、设立意见箱等形式,深入查找影响和制约农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机关自身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二要认真查找问题。领导班子成员要撰写发言材料,进行自我检查,做到“四对照、四查找”:即对照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认真查找在运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照先进的农业发展经验,认真查找本单位和分管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存在的差距;对照工作实际,认真查找发展思路、发展战略、体制机制和工作举措等方面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照农民的新期待,认真查找事关群众根本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否得到了及时有效解决。普通党员和党员干部做到“三查三看”,即查思想,看科学发展意识是否明显增强;查工作,看科学发展能力是否明显提高;查作风,看践行科学发展观的实效是否明显。按照“四对照、四查找”和“三查三看”的要求,重点查找在科学决策力、行政执行力、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三要开展交心谈心。民主生活会前,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交换看法,做好充分准备。所有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2、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2008年12月12日—12月26日)。局领导班子的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在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的基础上,突出检查分析问题、理清科学发展思路这个重点。分析检查报告一般应包括如下内容:近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分析;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新认识;今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主要方面、总体思路、工作要求和主要举措;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以适当方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经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反复修改完善。
3、组织群众评议(2008年12月27日—2009年1月12日)。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形成后,要采取召开座谈会或书面评议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认真组织评议。分析检查报告要根据群众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以适当方式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改落实阶段(2009年1月13日至2009年2月28日)
主要任务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强化服务建设,着力构建有利于农业农村经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重点抓好3个环节: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2009年1月13日—1月23日)。局党委针对分析检查中查找到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可操作性,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按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方式和时间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分管领导、单位的责任,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落实方案制定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承诺,接受监督。广大党员要围绕制定和落实整改落实方案,积极建言献策。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2009年1月24日—2月13日)。为了真正取得实效、让人民群众满意,要注重选准解决问题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抓住那些事关全局、经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集中精力加以解决。对群众反映强烈又能够在短时间内解决的问题,要集中一段时间进行整改;对能够解决但需要一定时间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计划,分步抓好整改落实;对自身力量难以解决和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突出问题,要积极探索上下互动、左右联动等有效途径,创造条件,寻求突破。解决问题要防止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各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主题实践活动。
3、完善体制机制(2009年2月14日—2月28日)。从活动一开始就要重视做好创新体制机制工作,在统一认识、深入调研、分析检查的基础上,从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及时制定和完善促进科学发展的政策措施和体制机制。对于需要上下共同努力才能解决的体制机制问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推动问题解决。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要认真总结活动取得的成效和经验,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在此基础上,组织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两项内容:一是解决突出问题的满意度,二是对活动开展情况的满意度。测评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作为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方案,确保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穿插整个活动始终)
紧紧围绕“科学发展、服务‘三农’”这个主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的实践活动。要紧密结合当前农业农村经济工作需要,针对突出问题,把全局的重点工作纳入实践活动,并与时俱进,不断充实活动内容、完善活动形式,用主题实践活动统领当前重点工作,使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动重点工作有机结合、相互促进。要通过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解决一批重大问题,完善一批制度规定。
1、开展“一增两保”大讨论。围绕增加农民收入、保粮食等农产品有效供给、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三个紧迫而重大问题,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着力更新观念、开阔思路,创新方法、提高能力,明确方向、形成共识,积极出谋划策。
2、围绕解决突出问题深入调研。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重点针对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业可持续发展、优化农业结构、农业科技推广、农业科教展示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农村能源建设等八个方面,深入联系点、深入基层、深入实践,倾听群众呼声、直面发展要求,探索促进农业科学发展的途径和方法。
3、召开专题座谈会。就“如何谋事、如何干事、如何做人”进行讨论座谈,增强机关干部的执行力。
4、加强重点工作督导。结合市委、市政府与我局签订的目标责任状的任务,对重点工作及时进行督导。各单位要深入基层,听取建议,评估工作实绩,为今后部署工作、研究政策、判断形势积累素材、提供参考。
5、纪念农村改革30周年。通过举办成就展等一系列纪念、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总结我省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宝贵经验,大力宣传取得的伟大成就。
6、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10月9日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将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领会精神,结合存在的突出问题,抓紧研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政策措施。
五、切实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局广大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市委的安排部署,坚持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改革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局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各党支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本支部学习实践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自觉做学习调研的表率、解放思想的表率、分析检查的表率、整改落实的表率和推动实践的表率。
(二)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学习实践活动的方式和载体。各党支部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基本要求的前提下,积极探索,锐意创新,精心设计和组织各具特色、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和载体,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使学习实践活动充分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要充分发扬民主,在实践中形成好思路、好办法,在创新中发现好经验、好典型。
(三)建立指导检查制度,加强对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检查各党支部的学习实践活动,防止走过场、出偏差。指导检查工作在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各党支部对指导检查组的工作要积极支持,密切配合。
(四)坚持统筹兼顾,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际效果。要处理好学习实践活动与抓好当前工作的关系,切实做到两不误、两促进。要统筹抓好秋播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能源建设、新农培训、阳光培训等工作,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今年农业丰收,为明年良好开局打下坚实基础。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宣传我局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和成效,努力营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良好氛围。 各党支部、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工作方案,报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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